今天看到這則消息,心中無數想法湧上來。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居然說「川普非常喜歡TikTok」? 聽起來像是在開玩笑,對吧?一邊說喜歡,另一邊卻要求這款中國擁有的APP必須轉為美國所有,這種矛盾的邏輯,真讓人摸不著頭腦。
想想看,這不是典型的「吃著碗裡看著鍋裡」嗎?川普喜歡TikTok? 但他不覺得中國人擁有它不行,非得美國來掌控!這種想法太過荒謬,簡直像是無數次上演的國際政治橋段:在全球范圍內,他們愛的東西必須屬于自己。
看看美國如今的態度,根本是「你能夠讓我用的東西就該屬于我」。
而且,老實說,這種說法裡充斥著明顯的矛盾感:美國人用得開心的東西,為什麼要硬生生地要求改變所有權? 我們都知道,當今社會信息戰爭的背後不僅僅是科技的競爭,還有文化的競爭。TikTok已經變成了一個全球文化的符號,這不僅僅是技術的問題,而是一場關乎話語權和權力的遊戲。
最後讓我反思一句話:你所掌控的,不一定是最好的,但你所擁有的,必定是你能改變世界的資本。
來自網路的評論
1、果然美國優先,缺什麼或少什麼,反正我得不到的就先汙衊你,然後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搶了,在全球都用一樣的手法
2、強買強賣、佔為已有,原來也是民主
3、強盜無誤!
4、跟土匪有甚麼不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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