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4日,鄭州市公安局鄭東新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:近日,「女子劃槳板被摩托艇故意撞倒兩次」的輿情引發網絡熱議,我局迅速依法開展調查,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:
一、案件調查情況:經查,8月4日16時許,王某1 (女,33歲,某健身會所游泳教練) 與其同事屈某兩人到北龍湖野態水上俱樂部洽談業務,后在俱樂部工作人員帶領下體驗槳板項目。16時45分許,王某2 (男,39歲,某圖書有限公司司機) 駕駛黃色摩托艇從水域南側開至北碼頭附近水域繞8字形轉圈。
16時46分許,王某1從北碼頭下水,由于雙方距離較近,王某2轉圈時摩托艇激起的波浪濺濕王某1的衣衫 (此即網傳的「第一次撞擊」)隨后,王某2駕駛摩托艇開至較遠處另一名動力沖浪板操作人員附近,繼續繞8字形轉圈。16時48分許,王某2駕駛摩托艇返回,行至王某1處時與其發生碰撞,導致王某1落水。王某2和俱樂部工作人員共同將王某1送醫救治。根據查明的事實和證據,公安機關已依法對王某2處以行政拘留10日。
二、前期接處警情況:8月4日,王某1被送醫救治期間,王某2支付了醫療費用后離去,當晚19時許其通過俱樂部工作人員向王某1轉賬三千元作為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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