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款問題是一個涉及到道德、社會和心理性格、經濟條件,價值觀人生觀等多個領域的復雜問題。
更不能以此來判定好人和壞人,有愛心和沒有愛心。
那麼,「為什麼捐款一分錢被認定是惡意捐款」?
從社會期望與公共利益來說,社會對于捐款的期望是捐款人能夠盡可能地捐出更多的資金,以幫助那些需要援助的人群。金額當然是越大越好。這種期望是基于對于公共利益的考慮,即在社會層面上,更多的資金可以幫助解決更多的社會問題。因此,當一個人只捐出一分錢時,這種行為可能被視為對公共利益的漠不關心或無視。在在職職工平均月薪過萬,靈活就業人員每月自費繳金2558元的年代,一分錢雖然確實也是錢,但是一分錢能起到的作用有多大?尤其是有的募捐機構還要收取管理費,那麼「一分錢」的成分又要打折扣。
也自然,雖然捐款人也是一份愛心,在收款人眼里就成了名副其實的「惡意捐款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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