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童超市奔跑釀傷,家長判賠11萬
2026/10/29

廣東惠州一名7歲男童在超市追逐奔跑,致女店員摔倒骨折並構成十級傷殘。法院一審判決男童父母承擔六成責任、賠償11.57萬元,超市承擔三成責任、賠償4.86萬元。男童母親認為責任過重,表示將提出上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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